。”
少年深吸口气,平复下心潮的颤抖,闻言,说:“那您一定很喜欢森林,喜欢金色的叶子。”
“喜欢?”
“喜欢,就是看到了它会很愉快,心跳会加快,想一直看着它,一直拥有它。”
那声音听了,似是有些疑惑,自言自语:“这……就是喜欢?”
“嗯,我和您一样,也更喜欢金色的森林。”少年终于下定了决心,捏拳,坚定地说:“我想留下来。比起回到我的世界,我更想留在您的世界里,去看更多东西。”
这个选择和别的祭品都不同。但时间并没有很惊讶,就这样允许了他的留下。
其实,这么广阔的一片森林,多一个人类,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对了,我心脏的伤口,是您给我治好的吗?”
“是。”
少年困惑地问:“为什么您只治这一处,而不管其它的伤口呢?”
时间不理解地反问:“你不是已经能活下来了么?”
进入了这片领域,伤口就不会恶化。只要致命伤治愈了,少年就不会死掉。其它地方无所谓,为什么还要管?
少年一呆,眼底泛过了一丝哭笑不得,随后,换上了认真的口吻,说:“虽然不会死,但是伤口一天不愈合,人就会很痛苦。”
想起了祂刚才的反应,少年主动解释:“痛苦,就是很难受,不舒服,碰到了它会很不开心,想流出眼泪。”
时间没有身体。所以,人类把痛苦描述得再怎么具体,祂也没法感同身受,只是平淡地问:“痛苦,是与喜欢相反的东西?”
少年张了张嘴唇,一下子不知道如何解释。
他下意识想说“不是的”,可是,在原始社会,讲究的是繁衍,而不是爱情。他短暂的一生里没有爱过什么人,情感经历匮乏,一下子,他也不知道如何解释给时间听。
好在,时间似乎只是随意问了一嘴。不是真的关心这个问题的答案。
如果说轮回的世界是时间工作的地方,那么这片领域,就是时间自个儿休息的地方。祂可以在此地移山换海。修复少年的伤口,就更是举手之劳。既然他想要,那么满足他又何妨?
一眨眼,少年身上横七竖八、皮肉翻卷的伤口都飞快地愈合了,破破烂烂的衣服也变得崭新。他珍惜地摸了摸衣服,说了句“谢谢您”。
就这样,少年在时间的世界里住了下来。
这片森林,只是那恒河细沙般的千万个世界的浓缩意象,不是真实的。在这里,找不到任何生命,哪怕是一条狗、一只蚂蚁。但少年并不孤单。
时间秩序里的普通人,寿命只有百年左右。再有远见卓识、再博古通今,也预见不了未来是怎么样的。
身处时间秩序之外,少年可以亲眼见证自己的世界的进步,看到了它贯通千万年的宏伟历史,可以接触到人类各种文明成果。他如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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