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练得一个比一个奸猾。要是让他们觉得别人收,我就不收,别人不收了,我才敢收。那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就会溃于一旦,日后的麻烦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所以,我决定还是枪杆子底下出政权,硬碰硬,吃定他们。
不过,鉴于日后的合作,我自己又不愿出面当这个恶人,再三考虑过后,我用某种巧妙的方式把这帮司机的问题交给了同为林场运输生意合伙人的一林。
一林没有丝毫犹豫,立马答应了下来,并在最短的时间用最直接的办法处理好了这件事。
现在的局面是,利益我与一林一起得,被人恨的却只是他一个。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算是摆了一林一道。
但一林却没有丝毫的计较,就像是从小到大,我每次找他帮忙一样。
而他越是这样,就越发让我察觉到自己的丑陋和阴险,我心底的愧疚也就越深。
我自问没有什么能够替他去做的事情。
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请他好好玩一玩,喝顿酒吃顿饭。
昨天晚上,我就与一林约好了,今天上午十点在十字路口见面,然后一起租泥巴的车子去市里玩。
早上九点半,我出门之前临时起意,又拐了个大弯,特意跑到了还在放假替父亲守孝的皮铁明家里,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这一折腾,等我们俩赶到十字路口与一林会合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半左右。
一起去找泥巴,却发现掉进钱眼里的泥巴趁我们还没到,舍不得生意又接了一趟短活,交代路边一个摆摊子的熟人告诉我们十一点之前就会回来。
于是,我们站在路边又等了半个小时,中间,还看了一场河南耍猴佬的猴把戏,猴戏很精彩,喝好的人很多,一林的声音最大。
我想,我们应该就是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被人盯上的。
到市区的时候,是下午快一点,泥巴急着赚钱,怕耽误生意,不愿意全天陪在这里,于是,和他约好了晚上再来接我们的时间与地点之后,让他先回了九镇。
那个时候,刘德华的天若有情刚播,华弟骑摩托车时身上穿的那种牛仔服正在年轻人当中疯狂流行。
所以,一到市区,中饭都顾不上吃,我就带着两人直奔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一人买了一件。
然后,在一林的强烈要求下,于路边摊上随便吃了两块臭豆腐之后,又跑到汽车北站边上的一家旅社里面去嫖了个娼,洗了个澡,一林还干脆扔掉了身上穿的衣服,换上了新装。
下午六点半的样子,我们来到了市区财政局后面的一条小巷。
这条小巷肮脏幽暗,但是却非常有名。
每到入夜时分,人头济济,车声鼎沸。
小巷里有三家馆子,每家馆子都像和小巷一样,又黑又脏,而且,三家馆子都只卖一样菜。
肥肠。
方圆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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