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千二百零二章_女总裁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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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啊徐铭,你不好奇,你会死啊?!——

  秘密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吃过早餐,我驾车来到了玫瑰庄园——

  原本以为可以好好度一个周末,因为这段时间为太阳之城的项目伤透了脑筋,现在总算得到了解决,原以为可以来玫瑰庄园好好放松一下,谁知昨天晚上艾碧找上门来对我诉说了那些事情——

  我到玫瑰庄园的时候,刘氏姐妹刚用了早餐,今天她们都不用去公司,所以穿得很休闲而不失时尚——

  俩人都是一身休闲装,那么完美的体形,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赏心悦目的——

  允允提议先去庄园里遛狗,礼拜一到礼拜五这项工作都是谢管家代为履行的,只有周末姐妹俩才会亲自做这项工作——

  一条约克夏犬,一条苏格拉牧羊犬,琳琳还顺便带了朝朝暮暮出来,把它们搁在草坪上,同它们追逐嬉戏——

  谁说野兔养不活,朝朝暮暮离开了大山,在城市里生活了近两年时间了。它们不仅活了下来,完全摒除了野性,还完全适应了大都市生活。

  记得我和琳琳那个下雪天在老家的山上逮住它们时,它们还只有拳头大小的一坨,可现在它们已经长到了原先的两倍多了。因为琳琳对它们照料有加,所以把它们养得肉呼呼的,因为琳琳天天要给它们洗澡,所以它们的毛发特别洁净,白得像两坨雪团——

  望望远去,好像是两团白色毛线球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滚动,简直可爱极了!——

  琳琳告诉我,朝朝暮暮是她的安慰,尤其是在我去了新疆以后,朝朝暮暮简直成了她精神的寄托!看着它们就会想起我们曾经在一起时的所有美好的事儿——

  允允抱着约克夏犬奔上来,看着我和她姐耸起鼻翼说:“姐,你可真会煽情。我还没说我家爱丽丝了。在铭铭去新疆的一年时间了,爱丽丝简直就是我生命的延续——一因为从铭铭去新疆的那天开始,我的生命就结束了,幸好爱丽丝延续了我的生命。不过,直到铭铭回到滨海后,本小姐才再次复活了。看到爱丽丝,我才知道,我和铭铭曾经在一起的那些美丽时光不是虚幻的,是曾经无比真实地存在过的。所以爱丽丝是本小姐情史的见证人!——”

  “你呀!就你能巧舌如簧!——”琳琳嗔了她妹一眼说。

  允允朝我们挤挤眼睛笑说:“煽情谁不会呀!不要以为只有艺术家才会干这事儿!我们老百姓只是不屑干这事儿而已!”

  说笑着,我们已经来到了湖边——

  我们走到那个伸向湖心的木码头,也就是“苏提”,林啸天专为纪念他跟谢宛月的第一次旅行而建造的,码头庄园这头的木牌上写着两行诗,跟杭州西湖十景之一苏提春晓景点那里题写的诗句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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